消防設備士
發布日期 :
2026-04-16
證照名稱
消防設備士--普考
發證單位
考選部
對應課程
電路學、電子學、感測器原理與應用、自動控制
報考資格
- 具有消防設備師考試應考資格者。
- 高級中學、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,領有畢業證書者。
- 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。
- 依消防法規定,經內政部核准暫行擔任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及檢修工作的相關技術士。
- 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辦 滅火器、水系統、化學系統、警報系統、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乙級技術士 之一者。
考試科目
- 火災學概要
- 消防法規概要
-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
-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
考試方式
筆試
效期
永久,但考試及格不等於可直接執業;依現行制度,領有消防設備人員證書者,須具有 2 年以上消防實務經驗,再申請執業執照後始得執行業務。
費用
2000元
報名連結
https://skill.tcte.edu.tw/notice.php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