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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設備士

發布日期 : 2026-04-16

證照名稱

消防設備士--普考

發證單位

考選部

對應課程

電路學、電子學、感測器原理與應用、自動控制

報考資格

  1. 具有消防設備師考試應考資格者。
  2. 高級中學、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,領有畢業證書者。
  3. 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。
  4. 依消防法規定,經內政部核准暫行擔任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及檢修工作的相關技術士。
  5. 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辦 滅火器、水系統、化學系統、警報系統、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乙級技術士 之一者。

考試科目

  1. 火災學概要
  2. 消防法規概要
  3.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
  4.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

考試方式

筆試

效期

永久,但考試及格不等於可直接執業;依現行制度,領有消防設備人員證書者,須具有 2 年以上消防實務經驗,再申請執業執照後始得執行業務。

費用

2000元

報名連結

https://skill.tcte.edu.tw/notice.php